因應新冠疫情,美國各州政府從去年開始不斷推行相應的政策措施,包括州長頒布的關閉室內用餐、區域居家令等。而隨着疫情稍有好轉,本周一州長紐森宣布解除居家令。洛杉磯縣表示企業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馬上恢復營業,而餐飲門店可以從本周五1月29日開始提供戶外用餐。
企業雇主們先不要着急立刻恢復營業,而是需要重新審視一下公司的各項應對政策、防疫措施是否有做到位,是否符合最新的勞工法要求。比如,CAL/OSHA關於制定新冠疫情預防措施政策(CPP)的新規您做到了嗎?
OSHA新规-应急标准
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CAL/OSHA)於去年年底發布了一系列綜合條例以暫時應對緊急的職場疫情,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日。條例中規定,幾乎加州所有的企業都要遵循新的應急標準,並且要準備一份關於新冠疫情預防措施政策(CPP, Covid-19 Prevention Policy)。
應急標準中對企業的規定如下:
- 應與員工溝通雇主準備的新冠疫情預防措施政策
- 識別,評估和確認新冠肺炎的危害
- 規定員工戴口罩
- 根據需要使用工程防護措施、行政防護措施和個人防護設備,以降低傳播風險
- 調查和應對工作場所發生的新冠病毒案例
- 為員工提供應對疫情的防控訓練
- 為與新冠病例接觸的員工提供檢測,並在職場發生多起感染或疫情爆發時為員工在工作場所提供定期檢測
- 保留新冠病例的記錄,如果有嚴重病例和多重病例,需根據要求向CAL/OSHA和當地衛生部門報告
OSHA新規-CPP政策
雇主們除了需要特別留意遵守應急標準,還需儘快以書面形式制定CPP。新冠疫情預防措施政策CPP中應涵蓋11項要素,每一項都需要列出詳細清晰的書面說明:
- 1、溝通系統
- 2、識別和評估危害
- 3、調查和採取行動的流程(包括新發現病例的通知)
- 4、控制工作場所COVID-19的危害
- 5、員工培訓和指導(保持書面記錄)
- 6、保持物理距離的條款
- 7、提供面部遮蓋物
- 8、其他控制措施,例如通風系統和個人防護裝備
- 9、報告,記錄保存和查看
- 10、限制工作場所中COVID-19傳播的措施
- 11、復職標準
這麼一份複雜而詳盡的文件,雇主該如何制定呢?華興保險邀請誠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William Lai賴威寧律師及Roland Au律師,為雇主詳解OSHA CPP新規重點與因應方案,保護企業與員工安全的同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訴訟。
【線上研討會】 詳解新冠疫情下的Cal/OSHA新規CPP
國語場:1月28日(四) 11:00 AM-12:00 PM
主講:誠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William Lai賴威寧律師
粵語場:2月2日(二) 11:00 AM-12:00 PM
主講:誠德律師事務所Roland Au律師
對象:僅限企業雇主及人事主管
精彩話題:
• 企業雇主該如何因應OSHA CPP新規?
• 您的企業是否已經以書面形式制定了工作場所新冠疫情預防措施?
• 公司需要為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負責嗎?
• 公司是否需要給員工提供關於預防Covid-19的培訓?
• 如何評估企業的潛在疫情風險?
• 若在工作場所發生新冠疫情感染,何時需要記錄及報告?
*本次研討會僅限企業雇主及人事主管參加,請務必預先報名,不接受現場加入。
*報名入口將於講座開始前24小時關閉,請儘速報名,以免錯失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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