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COVID-19疫情持續爆發,失業率不斷提升,每五個美國人中就有一人,因爲疫情而失去了工作或大大減少了工時,家庭正常收入備受波及。爲了舒緩疫情給工薪家庭帶來的經濟困境,3月14日美衆議院通過「家庭優先新冠肺炎應對法案」(H.R. 6201),3月18日參議院投票順利通過,同日總統簽字確認法案,這一法案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 (FFCRA) 將於41日生效

對於企業雇主有兩大動作必須馬上執行:

1、盡快下載、打印並張貼「家庭優先新冠肺炎應對法案」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 (FFCRA) 通告海報

2、盡快學習「家庭優先新冠肺炎應對法案」並執行

法案規定

《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急法案》(FFCRA或該法案)要求某些僱主出於與COVID-19相關的特定原因向其僱員提供帶薪病假或者家庭醫療擴展假。聯邦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管理並執行新法律的帶薪休假要求。這些規定的適用時期為該法案生效日到2020年12月31日。

一般而言,該法規定涵蓋的僱主必須向所有僱員提供以下福利:

  • 在員工因被隔離(根據聯邦、州或地方政府命令或醫療保健者提供的建議)或因出現COVID-19癥狀正在尋求醫療診斷而無法工作的情況下,僱主應按照員工的正常工資標準提供兩周(最多80小時)的帶薪病假;
  • 或員工因需要照顧被隔離的個人、或照顧因COVID-19其學校停課或托兒服務停止的兒童(18歲以下)等情況而無法工作,僱主應按照員工正常薪資的三分之二提供兩周(最多80小時)的帶薪病假。

涵蓋的僱主必須向入職超過30天的僱員提供以下福利:

  • 如果員工因需要照顧因COVID-19其學校停課或托兒服務停止的兒童而無法工作,僱主應按照員工正常工資的三分之二提供最多10周的家庭醫療擴展假。

涵蓋僱主

該法案規定的帶薪病假和家庭醫療擴展假適用於某些公共僱主和僱員少於500人的私人僱主。聯邦政府的大多數僱員受《聯邦家庭醫療假法案》第二章的保護,FFCRA並未對此法案進行修訂,因此FFCRA規定的家庭醫療擴展假也不會影響到這些僱員。但是《聯邦家庭醫療假法案》第二章所涵蓋的聯邦僱員仍受帶薪病假規定的保護。

僱員少於50人的小型企業可能可以免除向因其學校停課或托兒服務停止而無法工作的員工提供休假的要求,前提是這些帶薪休假要求會損害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

休假時間

如果休假原因是第1-4點和第6點:全職員工最多可享受80個小時的假期;兼職員工可享受時長與其兩周內平均工作時長相等的假期。

如果休假原因是第5點:全職員工最多可享受12周的假期,每周40小時;兼職員工有資格享受時長與該期間正常安排的工作小時數相等的假期。

薪資計算

如果休假原因是第1-3點:僱主應向休假的員工按其正常工資或適用的最低工資(以較高者為準)支付薪資,每天最高$511,累計最高$5110(最多兩周)。

如果休假原因是第4點或第6點:僱主應向休假的員工按其正常工資的2/3或適用的最低工資的2/3支付薪資(以較高者為準),每天最高$200,累計最高$2000(最多兩周)。

如果休假原因是第5點:僱主應向休假的員工按其正常工資的2/3或適用的最低工資的2/3支付薪資(以較高者為準),每天最高$200,累計最高$12000(最多12周—2周的帶薪病假加上最多10周的家庭醫療擴展假)。

稅收抵免

涵蓋的僱主有資格通過稅收抵免獲得根據該法案支付的所有合格工資的補償。合格工資是指支付給那些根據該法案規定的合格理由而休假的員工 的工資,最高為適當的每日津貼和總付款上限。適用的稅收抵免範圍還可包括為維持健康保險而支付或產生的費用。

來源:美國勞工局工資與工時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