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了一項新的額外帶薪病假法案,要求雇員超過25人的雇主出於與COVID-19相關的特定原因,為雇員提供最多80小時的帶薪病假。該要求於2022年2月19日生效,但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加州之前也有過類似的法律,但已於2021年9月30號到期。
帶薪病假工資限於每天$511元,每位員工總計$5,110元。
涵蓋的雇主和雇員
新法律適用於雇員超過25人的雇主。如果員工因以下原因無法為雇主工作或遠程工作,則將被納入涵蓋範圍:
- 與員工或其家庭成員有關的隔離令、指導或建議;
- 員工或其家人預約接種COVID-19疫苗(包括疫苗加強針);
- 員工自身或其家庭成員在接種疫苗後需要進行恢復(限三天);
- 員工自身出現COVID-19癥狀,同時尋求醫療診斷;
- 出於COVID-19相關原因,員工子女的學校或照護場所關閉或其他原因導致其子女無法獲得照顧。
如果員工或他們所照顧之家庭成員的COVID-19檢測呈陽性,員工也有權休假。
額外帶薪病假的時長
出於上述五種原因之一,全職員工將獲得40小時的病假;若其COVID-19檢測呈陽性,可再獲得額外的40小時病假。兼職和彈性時數排班的員工可獲得根據其工作時間計算的病假時長,消防員也是如此。除了加州法律要求之任何累計的帶薪病假外,還必須提供額外的帶薪病假。
重要日期
2022年1月1日
加州額外COVID-19帶薪病假的新要求可追溯到此日期。
2022年2月19日
加州額外COVID-19帶薪病假的新要求開始生效。
2022年9月30日
額外COVID-19帶薪病假的新要求到期。
加州法律要求在工作場所張貼海報
根據加州工業關係部(DIR),雇主必須在工作場所顯眼處張貼額外帶薪病假的海報,或分發給遠程工作的員工。同時法律也明確授權雇主可以透過電子(如email)方式將海報分發給遠程工作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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